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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补充协议五正式签署

 

经国务院批准,7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简称“《〈CEPA〉补充协议五》”),该协议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CEPA〉补充协议五》在CEPA及其四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对香港进一步扩大开放。(补充协议五具体内容参见“对外开放”专栏。)

(本站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