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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推进公交管理体制改革

实行“公交优先”战略

 

常州市按照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目标的要求,下发了《关于调整市区公交管理职能的通知》,明确了市区范围内的城市公交、农工班线的管理职能,统一由市建设局负责。同时,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对分布在城乡的各类公交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目前,常州市全面实施完成了城乡公交一体化整合工作,收购整合了400多台公交车,将36条沟通城乡的公交线路纳入城市公交线网统一运行、管理。同时,加快个体中巴车的收购力度,并且对已收购的个体中巴车线路,同步开辟公交线路,给乡镇群众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公交场站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实现“公交优先”的重要保证。常州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推进公交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等公交配套设施建设,在民航、铁路、长途车站等交通节点建设公交枢纽中心,初步形成了市内公交与对外交通的转换。同时严格要求新建大型住宅小区必须同步配套建设公交配套设施,使公交场站做到与大型居住区、商业区、风景区等主体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到目前为止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已有停车场地15.6万平方米,平均每台车90平方米。今年以来,常州市已投资7000多万元,建成了常柴桥、竹林、丽华南路、红梅公园和荆川公园5个公交回车场,共计1.7万平方米;投资4000多万元,启动建设60000平方米的戚区公交停车保养场;结合市区主要道路改造,投资1180万元,与道路工程同步新建247个新型公交候车亭。

   长期以来,常州市一直实行公交低票价的政策,对票价与成本倒挂形成的亏损,由市级财政给予补贴与补偿,“十五”期间,常州市在财政定额拨款、城市附加费返回、客票附加费减免、营业税减免等方面给予公交企业补贴和补偿,合计金额达8000万元。对场站建设和新增公交车辆给予专项补贴达3665万元。在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过程中,政府拨付专项资金6000万元。

    2007年年以来,市政府又着手研究建立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亏损补贴和补偿机制,把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重点扶植,通过优先发展的具体措施使公交事业走向良性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具体的政策包括:制定合理的公共交通价格机制,改革现行的月票制度。建立规范的企业成本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公交企业承担的各类社会公益性义务的补贴机制。公交车辆的发展和公交配套设施建设的专项扶持政策等。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供稿,我司约稿)